根据工作需要,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车驾驶员2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报名条件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; 2、男性,年龄35周岁以下,初中以上学历,须持有C1以上驾驶证,驾龄在3年以上,无不良驾驶记录,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予招聘: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驾驶员情形的。 二、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法院劳务派遣人员对待。 三、报名截止日期 2018年4月30日。 报名需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报名地点:宿松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联系人:戴先生,18909660858。
宿松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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